本基金會公共服務部招聘行銷企劃人員
以下是我們的徵才條件表:
條件
項目 |
徵 才 條 件 |
單 位 | 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 |
職 稱 | 公共服務部 行銷企劃 |
員 額 | 2 |
性 別 | 不 拘 |
工 作 地 點 | 桃園市中壢區青峰路1段49號10樓 |
資 格 條 件 | 一、 國內外專科或大學以上傳播、行銷、廣告相關科系畢業。
四、 具備專案(或標案)企劃之撰寫、提案與執行經驗。 五、 具備基礎影音拍攝與剪輯能力。 六、 對客語學習及文化浸潤有期待,諳客語尤佳。 七、 能獨立作業,具責任感及良好溝通能力,可跨部門協調與合作。 八、 具備英文聽、說、讀、寫中等能力。 九、 請於遞送應徵資料,隨同檢附相關作品集,作品集內容須包含曾參與、或獨立完成之行銷企劃執行、計畫或專案之實績。 |
工 作 項 目 | 一、 負責基金會相關業務的行銷企劃案的撰寫、規劃、安排與執行。
二、 經營與推廣本基金會這品牌及其整體的形象規劃,並負責相關文宣資料的策畫與製作。 三、 負責活動企劃案的發想與撰寫及活動現場的統籌、監督管理與執行。 四、 與本基金會行銷通路廠商協調與溝通,以落實執行行銷內容。 五、 善於運用各種行銷工具(如:網路社群Facebook、Line、行銷活動或文案操作)以達成行銷活動之效果。 六、 負責專案(或標案)之行銷策畫、創意發想及文案撰寫。 七、 影展參展之相關規劃。 八、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聯 絡 方 式 | 一、 僱用報酬:新臺幣30,000-48,000元。
二、 請檢齊履歷表、自傳(須含對本基金會這品牌之經營、規劃及行銷計畫)、最高學歷證書、客語能力認證合格證書(具備尤佳)及相關證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於110年2月26日前(以郵戳為憑)寄送本基金會(地址:320016桃園市中壢區青峰路1段49號10樓,洪小姐收)。 三、 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符合資格者擇優另擇期約談,未錄用者之應徵資料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四、 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 請註明所應徵之職務,地址及白天聯絡電話。 六、 備用2名,期限3個月。(逾期作廢) 七、 請託關說,一律不予錄用。 八、 聯絡電話:(03)287-3066轉128 施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