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委會宣布111年起「1228還我母語運動日」 為「全國客家日」

客委會於今(7)日晚間發布新聞稿,將「全國客家日」從原本的農曆正月廿日「天穿日」,更改為12月28日「還我母語運動日」,客委會表示,原先民國99年,客委會將「天穿日」訂為「全國客家日」,但由於全國各地鄉親,對於天穿這個日子的認知程度不一,北部客家認知度較高,南部客家多無此習俗,導致使全國客家日在臺灣客家內部,產生南北意見的歧異情形,因此,近年透過多場公民論壇,邀請全國各地鄉親共同討論,亦回應立法院107年客家基本法修正案立附帶決議,最後,為凸顯「客家前輩爭取語言發展的重要性」,以及彰顯「全國客家日應具備當代精神與意涵」,因此將「還我母語日」12月28日,訂為「全國客家日」。

客委會表示,客委會於111年1月6日公告調整12月28日「還我母語運動日」為全國客家日,而「天穿日」為客庄沿習已久之民俗節慶,客委會仍會持續協助地方政府辦理相關節慶活動。

客委會指出,先前已於107年5月辦理3場次「全國客家日公聽會」,各界意見雖經廣泛蒐整與討論,但對於全國客家日是否更改並無共識。為廣納各地學者、專家及社會運動人士之意見,並重視各地客家社群之心聲,110年8月18日召開全國客家日調整方案諮詢座談會,與會代表均支持以12月28日「還我母語運動日」作為全國客家日。

為讓民眾得以深入探討當代全國客家日議題,110年11月29日至30日,客委會徵集全國各地不同年齡層及社會背景公民20人,除客家族群外,亦有河洛人及新住民,透過公民審議方式,探究當代全國客家日應具備之元素及適宜日期。歷經2日議題探討與意見交流,與會公民最終提出全國客家日應具備元素為包含「時代性」、「共識性」、「傳承性」及「共享性」,普遍認知相較民俗傳統背景的「天穿日」,12月28日「還我母語運動日」更能夠代表當代臺灣客家族群之精神與價值,因此訂定全國客家日為12月28日「還我母語運動日」。

最後,客委會也舉例國外各國保護母語案例,如同聯合國「國際母語日」,西元1948年巴基斯坦政府將烏爾都語作為巴基斯坦唯一的官方語言,引發了使用孟加拉語的東巴基斯坦民眾強烈不滿,並於西元1952年2月21日發起捍衛語言權利運動,促成西元1956年巴基斯坦憲法規定孟加拉語和烏爾都語同時作為官方語言;西元1999年11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30屆會議決定將每年2月21日定為「國際母語日」,以促進世界語言的多樣性,保護及保存所有珍貴之母語。因此,客委會積極調整全國客家日,希望透過最大共識,復振客語,也呼應世界各國對於保障少數族群語言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