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柏均/台北報導】《客家語言發展法》(後稱《客語發展法》)進入朝野提案階段,今日立法院招開的內政委員會由立法委員游毓蘭表示外界期盼客家語言越來越被重視,因此趁著審查客家委員會預算時一併討論《客語發展法》法案相關進度,游毓蘭說:「從「客家基本法」修正後,應進一步推動客語法案,客委會雖已提出草案送進行政院,但卻鮮少公開草案進度,盼行政院可盡快將法案送到立法院審查,加速推動。」
在今日的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中,針對客語發展提出許多討論,不同黨團的多名立委提出《客語發展法》草案5種不同版本,包括湯蕙禎表示法案應精簡明確,不用再列通行語的地區,她更提到文化語言的發展,盡量不必處罰而是應以鼓勵為主。而立委邱議瑩也認為客家是台灣重要的文化元素之ㄧ,之前有透過客語戲劇的推動,就是很好的一個表現,邱議瑩等16名立委提出的版本更指出,應更積極培育客語師資,由原本的15年縮短為12年。
身為客家人的民眾黨立委賴香伶更全程使用客語,她表示立法院的翻譯機(口譯),應該要有華語翻成客語,提升客語的流通,這種基本的要求,要從法律來規範,避免一年有1%的客語流失。她更認為客家語言要成為國家層級,要有客家議會得等級,把《客語發展法》立法,成為臺灣客家運動的2.0。
客委會主委楊長鎮也表示,客委會已在前(2021)年7月26日預告《客語發展法》草案,目前草案已經在行政院進行跨部會協商中,也希望這個立法院會期結束前,能把草案提到立法院進行審查。
楊長鎮在回覆時進一步表示,《客語發展法》是推廣客語「最後一塊磚」,依據《客家基本法》相關規定,並參考英國、加拿大、西班牙及紐西蘭等國家推動少數族群語言之立法例或措施,提出相關草案,希望透過教育、立法與行政措施等方式,進一步的提振客語並減少流失。
另外非常關心客家政策的立委賴品妤也提出質詢,認為《客語發展法》涉及許多民間機關的高度配合,包括第八條、第十二條等都規定一定規模以上的民間營業場所,如大型購物賣場、百貨公司等,應優先使用客語,但在目前客語普及的狀況下,如何有充裕的配套措施,讓民間單位也能配?
楊長鎮也表示,目前客委會對於研發客語AI的發展有長期的投入資源研發,對於語音變成文字等部分,都有可以做到近八成的辨識,可讓許多民間機構應用。
對於相關配套,楊長鎮認為,草案相關制度設計、進程規劃、人員培訓、獎勵及輔導,牽涉諸多部會職掌業務及利害關係人的調適、政府資源投入、語言教育改革、民間企業配合意願及能量等考量,會循序漸進的規範。
許多立委擔心客家語言文化流失,希望能加強客語的傳播,針對客家預算方面,明年度客委會編列經費約41.1億元,比今年約43.9億元減少2.8億元約6.4%。主委楊長鎮表示,明年預計推動六大方向,包括客語影視音介入主流浪潮編列11.5億元,其餘是帶動客庄社區經濟編列9.6億元、與擴大客語通行領域7.4億元等。
客委會也表示,將盤檢視現有施政計畫執行成效,使各項預算資源有效整合,預算在整體資源的配置上著重族群主流化、客語核心語言業務及提升客家聲望,相關預算計20億163萬4千元,占整體預算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