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行政管理部誠徵法務助理
「法務助理」上網徵才條件表
條件
項目 |
徵 才 條 件 |
單 位 | 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 |
職 稱 | 行政管理部 法務助理 |
員 額 | 1 |
性 別 | 不 拘 |
工 作 地 點 | 桃園市中壢區青峰路1段49號10樓 |
資 格 條 件 | 一、 國內外大學法律系畢業。
二、 具備執行實務或法人業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 三、 能獨立作業,具責任感及良好溝通能力,可跨部門協調與合作。 四、 具採購證照、公務經驗、諳客語者尤佳。 |
工 作 項 目 | 一、 負責基金會各項合約、備忘錄等法律文件之審查、契約撰寫、撰擬、審核、增修、歸檔管理。
二、 協助基金會各部門確認著作財產權授權範圍。 三、 提供基金會各部門相關法務意見及解決方案。 四、 撰擬簡易合約及函文。 五、 蒐整基金會業務所需之法規資料。 六、 與基金會法律顧問聯繫及規劃年度教育訓練。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聯 絡 方 式 | 一、 工作待遇:每月新臺幣30,000-35,000元。
二、 請檢齊履歷表、自傳(須含過去相關工作經驗、未來規劃等)、最高學歷證書、客語能力認證證書(具備尤佳)及相關證書等文件影本,於112年4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寄送本基金會(地址:320016桃園市中壢區青峰路1段49號10樓,洪小姐收)。 三、 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符合資格者擇優另擇期約談,未錄用者之應徵資料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四、 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 請註明所應徵之職務,地址及白天聯絡電話。 六、 備用2名,期限3個月。(逾期作廢) 七、 請託關說,一律不予錄用。 八、 聯絡電話:(03)287-3066轉109 洪小姐。 |